16、特殊人才福利*
范 围 | 内 容 | 申 请 条 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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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人才 | 报销本人及家属(配偶、子女)的来深圳单程机票费用 | 入司时 |
特殊人才 | 公司提供宿舍(面积约80-120平方米),除按公司规定配备相关宿舍用品外,可配置空调一部。物业管理费由公司承担;水电、煤气、电话等其他费用员工自理。 | 入司起,住公司提供住房者。 |
特殊人才 | 在总限额1万元以内,一次性报销搬家费用、购买生活必需的家具、家电等用品费用。 | 入司起、指外地引进特殊人才搬家来深时、在深特殊人才自购房搬家时 |
特殊人才 | 每月租房补贴1500元。 | 未住公司宿舍且自行租房者,在公司服务的第一年享受。享受公司购房补助后不再享受。 |
特殊人才 | 发放配偶生活补助2000元/月* | 转正后,且配偶长期不工作(六个月以上)。如配偶有下岗工资等社会收入的,从生活补助中冲减。 |
特殊人才 | 根据研究需要组织到国内或国外的高等学府、著名研究机构、企业考察* | 可自选项目或地点,报公司批准,亦可由公司安排。 |
特殊人才 | 另增加报销购书费1000元/年。 | 转正后,除员工购书费补助规定外 |
备注详情:
特殊人才界定:
1、符合公司急需专业(国际营销、精益生产、照明工程设计等公司根据当年需求情况指定的专业),被公司确认为特殊人才者;
2、指发展研究院人员选题通过且被聘为助理科学家及以上者。
3、申请发放配偶生活补助者,须有劳动部门证明其家属长期不在社会上工作的证明,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复印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