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3、育儿假*

范 围 内 容  享 受 条 件 
员工 育儿假10天 员工转正起,符合国家生育政策,有准生证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,子女年龄在0岁—3岁(未满3周岁前)的幼儿。

备注详情:

1、员工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的子女。

备注:子女信息备案方式(将准生证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,并交部门领导审核原件后发起员工信息变更申请,附上相关证件照片/扫描件,交给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);

2、员工子女年龄在3周岁以内,按照符合条件的子女身份证出生日期/出生证日期为准,以子女周岁作为计算年度,在同一年度内最多请假2次(多个子女符合,则按照最小子女年龄为准,即育儿假≤10天);

3、如休假连续期含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,则应包含在内计算时间;

4、同年休假原则,工厂员工、总部专业经理、服务中心主任以上职务者,国庆节假期以后不得再申请;

5、休假期间薪酬规定:

①转正满一年以上员工,带薪假期,按照正常工资发放;

②其余员工按照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发放。

results matching ""

    No results matching ""

    results matching ""

      No results matching ""